保险

怎样申请失业保险金?

  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为:

  (一)失业人员向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等资料;

  (二)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三)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相关问答】

  问: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答:(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问: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什么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