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最多领几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由上可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实例】
陈小姐在公司参保5年零7个月,被公司解除,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
如果陈小姐之前没有未领完的失业金期限的,就这次5年零7个月的失业保险参保时间来算,可领到7个月失业金,目前失业金标准为904元/月。
同时,她还可以领到最长6个月的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即其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3000元×15%=450元/月,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无需另外申请。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