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非销户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中山市非销户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下:
1、翻建、自建自住住房的,单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宅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
2、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宅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
3、职工庭在中山市无房产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
4、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90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三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
5、职工在中山市已有房产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当时状态为正常),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30%,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
中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人员;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