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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额度按以下三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一)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

  (二)按规定首付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借款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

  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二)与(三)项计算结果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