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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盗抢险,相关理赔条款要看清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随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逐渐普及,汽车保险也随之走进千家万户。车主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一般也会投保盗抢险,但是大多数车主在这方面存在一定的错误认识,认为投保了盗抢险车丢就会理赔,其实不然。

  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破,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修复的合理费用。

  与此对应的是,非全车遭盗抢,诸如盗抢未遂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及车内物品被盗窃等情形,都属于盗抢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车主遇到停放时轮胎被偷,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的,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因此,太平洋直销车险提醒广大车主,新车购买保险后应该及时上牌,避免车辆丢失后盗抢险无法理赔。

  结合实际情况,当您的车购买机动车全车盗抢险后发现被盗抢,可依如下程序办理索赔手续: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2个月后到警方开具未破案证明,然后带齐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