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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参保市民来说,知道相应的保险赔偿标准是有好处的。那么,滁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据悉,滁州市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赔偿的,目前,滁州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也就意味着赔偿标准的上升。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按照最新调整的滁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50元计算,滁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937.5元,比原来604.5元的标准提高了55.1%。受此影响,全市失业保险金每月支出将增加140多万元,4400多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因此获益。

  注意,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