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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衡水职工而言,了解必要的报销流程十分重要,因为它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联系。那么衡水生育保险该如何报销?一般来说,需要按照“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登记—医保中心审核—领取保险金”的步骤操作。

  1、在诊断怀孕后,应在6个月内向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妊娠6个月内应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持职工本人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妊娠诊断证明、《围产保健手册》、身份证(男职工配偶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和IC卡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领取并填报《衡水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手续。

  2、终止妊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除外)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就医前10天由用人单位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和IC卡、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3、社保机构受理后,将尽快审核您提交的相关材料,若是符合条件,便会发放生育保险金,从而让您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