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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标准计算及领取失业金期限计算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地失业人口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很多人都购买了失业保险,这样在失业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计算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失业是指在劳动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口没有就业机会的经济现象。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得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另外: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