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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详解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能提供全面的意外呵护,深受欢迎,但购买产品时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据悉,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以及宽限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4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人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与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同时包含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且您申请解除该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则必须申请将本附加险合同同时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本附加险合同1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我们同意续保,则自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所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我们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