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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嘉峪关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地址或隶属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或者嘉峪关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下面我们看看嘉峪关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

  2、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⑴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关于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⑵单位申请办理转移的相关文件或便函;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三份。

  4、单位转移个人公积金已缴户和预缴户必须同时办理转移;

  5、单位转移时不允许有正在处理未完成的业务;

  6、手续齐全情况下,单位账户转移业务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1、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⑴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⑵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

  ⑶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3、职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其公积金账户予以担保登记,待借款人还清贷款时予以解除担保登记;

  4、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调入单位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中心审核资料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手续。

  5、办理外地职工转入公积金,中心需要出具接收函的,由调入单位出具介绍信或者调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方可出具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