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晋城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介绍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参保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医保基金运行状况,晋城医保局下发通知对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作出调整,调整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此次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有“三大”亮点:一是调整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更多居民将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二是调整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降低了起付标准,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我市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省定标准高出5%;三是调整了大病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参保居民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大病医疗费用,居民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让居民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