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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公积金提取办法

  虽然鄂州公积金制度已实行多年,不少职工都已持有公积金卡,但是其对于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知之甚少,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别急,看完下文鄂州公积金提取办法,您就清楚了。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单位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公积金卡/存折。

  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下列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类:

  1、商品房:

  (1)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

  (1)有效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继承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产权的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2、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继承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产权的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出具支取证明;

  步骤二:

  办理手续:提取人持单位证明及相应提取资料到中心办理审批和提取手续;

  步骤三:

  等待通知:中心接到提取人的提取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井通知提取人;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其原因。

  步骤四:

  提取:提取人支取申请经中心审批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到中心指定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