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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廊坊公积金政策

  2016年廊坊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这是廊坊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进一步释放政策信号提振市场信心。

  一是降低贷款条件

  降低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可合并计算。调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到60万元。降低首付,首套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是丰富贷款种类

  全力开展贷款置换、组合贷款业务和异地贷款业务。调整规范“贷款置换业务”和“再交易住房贷款模式”,2015年度办理组合贷款184笔,公积金贷款金额8562.4万元。推行在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理2016年度办理异地贷款454笔,放贷金额1.94亿元。

  三是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简化贷款办理手续,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凡贷款资料手续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审批。

  四是增加还款方式

  满足借款人选择贷款方式的需要,在原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