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南京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主要分为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