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出国劳务意外保险赔偿有哪些

  出国劳务保险是劳务合作保险业务的一种。那么,出国劳务意外保险赔偿有哪些?主要包括死亡、残废、停工赔款和医疗费用,它对国际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等工程项下的工作人员的一种保障,确保这类人员在国外的安全。

  1、死亡

  保险赔款,原则上归死者遗属所有,由主管单位负责转交。如赔款为外币,应折成人民币支付。国内劳保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不再发给。

  例如: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00,发生一人死亡,保险公司即赔付¥20,000.00。

  2、残废

  根据医生证明,按保险单规定的赔偿比例,由深险公司赔偿。赔款原则上归员工本人所有,由主管单位负责转交。如赔款为外币,应折成人民币支付。但劳保伤残补助不再发给。

  例如: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00,某波保人因意外事故丧失一腿,按保单后附赔偿金额表,保险公司应赔付¥20,000.00x50%=¥10,000.000。

  3、停工赔款

  意外受伤所致停工由保险公司按屎单规定,赔付给主管单位,不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本人仍享受劳深有关规定。

  4、医疗费用

  员工因病就医,或因意外伤残的治疗费用,仍在本单位享受公费医疗,不由保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