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介绍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为广大学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这不仅可以减轻参保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而且还体现了国家对于广大消费者的关爱。

  参保人群

  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普通学生儿童个人需要缴纳30元,政府补助80元。低保家庭或者中度残疾儿童的保费全部由政府补助,个人无须缴纳。

  参保缴费时间

  自2009年6月1日起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次月起十二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已参保居民也可进行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原待遇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居民,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期为十二个月。

  办理地点

  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和非公办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公办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