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下岗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地点与数额

  下岗人员养老保险是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下岗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纳呢?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缴费的地点:当地地税部门开设的个人缴费窗口。

  缴费数额是:在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任选一个基数,按1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有关养老保险办理的方式规定如下:终止劳动关系灵活就业的下岗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照个体工商户办法参保,按规定缴费后其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计发养老金;未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且符合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条件的职工,由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离开企业后的社会保险费。

  注:下岗人员必须要买养老保险:

  职工与原企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自谋职业(包括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必须按省有关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原在企业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领取营业执照或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下岗人员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特别是以后的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低,因此为了保障以后的晚年生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