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包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可以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其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但是并非所有参保者都可以享受包头生育保险待遇,只有满足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等条件的市民才可以报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生育、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生育项目;

  4、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在职职工或在职职工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的,自初次缴费开始连续计算,缴费满一年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如中途中断缴费,从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补足生育保险欠费后可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六个月,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