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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介绍

  近年来,随着各种意外事故的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购买意外保险来保障安全,尤其是儿童意外险深受欢迎。为此,中国人寿推出了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这款是专属于学生的保险,保障期间为半年或一年。下面,小编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款保险的利益条款。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1)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2)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四、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七、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八、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对于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本公司不退还任何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