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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病

  贵港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病?据了解,贵港医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包括的病种有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以及冠心病等,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包括的病种范围

  病种名称与列入自治区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21个病种名称相一致。具体包括下列21种:(1)各种恶性肿瘤—①非放、化疗②放、化疗;(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慢性肾功能不全—①非透析治疗②透析治疗;(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慢性充血性心衰;(6)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7)肝硬化;(8)糖尿病;(9)冠心病;(10)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1)结核病活动期;(12)血友病;(13)银屑病;(14)高血压病(Ⅱ期以上);(15)甲亢;(16)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7)帕金森氏综合症;(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1)类风湿性关节炎。

  不在范围内的情况

  1、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未经批准转院或在市外就医的;

  6、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住院的;

  7、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