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为您解析美国存款保险制度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由存款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者支付存款。美国最早是在1933年设立首个存款保险制度。

  在存款保险制度成立之前,美国每年平均有500家左右银行倒闭。但是在存款保险制度成立之后,因为有效提供银行救助,在最初的十年里,每年倒闭的银行家数减少为只有50家,现在更是要远远少于这个数字。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史实际上是一部立法的历史。在美国制定的基本法律框架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可发布具体管理规则来对有关原则进行细化,体现出制度建设的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采取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强制性降低了存款保险可能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也使得FDIC能够获得充足的保险基金。几乎100%的银行和储贷机构都加入了存款保险体系,使得大部分存款都受到了有效保护,在银行发生问题时,储户不会着急挤兑,避免了盲目恐慌在银行业中的蔓延,维持了金融业的稳定和公众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