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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怎么报销

  宁波市医保为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是社会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市民住院生病后的所有开销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减轻人们看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下面我们看看宁波医保怎么报销?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