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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未加班猝死,该如何是好

  周未加班是一件令人心情不太愉悦的事,工作了一周本想着周未可以在家休息休息或是出去和朋友聚聚奈何工作需要。近日就有刘某加班下班途中猝死的事件发生,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是怎样一回事。

  上周六,公司领导通知大家加班,我们都按照要求进行了加班。可在当天下午4点,我的同事刘某经批准提前下班后,刚走出单位大门不久,即因突发心脏病死亡。两个月前该职工已查出患有心脏病,单位一直以来也准许他时断时续上班,加班那天他身体就不舒服,领导说,身体不舒服就回家,后来就发生这一情况。请问,我同事的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加班也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感到不舒服,也就是说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的,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视同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