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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天水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据了解,天水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不同,其中,退休人员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2%、94%、97%,以下是详细介绍。

  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在1个年度内首次住院时医院的级别确定。其中,三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为150元,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本市为600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参保人员自付部分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累计,具体比例如下:起付标准—5000元、5001—10000元、10001元以上三个标准段,在职职工分别按10%、8%、5%计算,即在职职工分别报销90%、92%、95%;退休人员分别按8%、6%、3%计算,即退休人员分别报销92%、94%、97%。在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