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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今,有很多拉萨企业决定为工人购买保险,但就目前来看,还是有部分拉萨市民并不是很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叫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它是工人受伤后应得到的保险待遇一项赔付标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关于拉萨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伤残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1、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五级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待遇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

  2、按照前款增加后,199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符合调整对象且在本次调整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上述标准的20%。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1、工亡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

  2、按照前款增加后,工亡人员在199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死亡的,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再增加上述标准的20%。

  (三)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护理依赖)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调整为2015年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含私营单位)月平均工资的50%、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