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芜湖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只有在条例适用范围内才能享受保险待遇。据了解,芜湖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除了最先规定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还增加了基金会等组织。

  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都必须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这些单位的工伤风险度相对较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才能分担风险,从而使工伤职工的权益获得保障。

  国家机关

  由于其工伤风险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自成体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而是由所在单位支付有关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财政部规定。

  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

  这些单位的情况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政策,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不依照或者不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其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

  新《条例》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