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新车保险理赔政策介绍

  车险改革被呼吁多年,终于迎来了新的突破。继出台了车险改革试点后,保监会表示,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以下是关于新的车保险理赔政策介绍。

  车险改革变化一:保险责任更宽

  此番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

  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

  车险改革变化二:费率与风险挂钩

  车险改革前:在实行保费浮动机制以前,小事故赔付一直居高不下,或者多车轻微刮擦,一直让众保险公司深感头疼,于是,才有了如今改革后加大“保费浮动机制”——即上一年度理赔次数多了,来年的保费就会上浮,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保。

  例如:出险一次不打折,两次上付25%,三次是50%,四次75%,五次以上是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