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中国人寿子女教育保险有哪些

  中国人寿子女教育保险有哪些?目前,市场上比较热销的有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A款)。该款保险的承保年龄是0至14周岁,投保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缴费,下文会针对该款保险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产品特色

  1、高中教育金:15-17岁每年领取保额的10%;

  2、大学教育金:18-21岁每年领取保额的30%;

  3、身故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

  4、成长

  年金:投保人身故或高残残疾,被保人期满前每年可领取保额的5%。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四、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免除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