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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日经验告诉你:养老信托保险市场到底有多大?

  英美日经验告诉你:养老信托保险市场到底有多大?各种商业化养老金金融产品作为一个社会的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也备受关注。日本信托银行设有国民年金基金、个人年金信托、财产形成年金信托等各类业务,便利于个人为养老储备资金。以财产形成年金储蓄制度为例,该业务主要是指为实现职工更富裕而安定的晚年生活,以领取退休后的年金为目的,按照职工在职时符合一定要件的财产形成年金储蓄契约的规定而制定的储蓄制度。我国台湾各银行也积极办理各类退休养老信托,可受托财产包括金钱、有价证券以及不动产等,门槛较低,部分产品没有特定门槛,管理费大概为0.3%-0.5%,为实现个人年老安度生活晚年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大力推动此类信托业务,台湾信托业协会制定了制式的信托契约方便普通民众参与其中,同时监管部门也会对于安养信托业务办理出色的单位给予奖励和监管政策优惠。

  个人财产传承及遗嘱信托

  老人除了安度晚年,对于家庭财富传承、规划以及遗嘱执行等事务管理也有较大诉求,各类信托产品也层出不穷。美国较早就出现了家族信托,致力于帮助家族实现财富延续,避免出现“富不过三代”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预防遗产争夺等各种破坏家族财产的问题。日本近年研发了一种家庭信托,为了维持家庭信任和有效延续,家庭中最年长的两位老人中的一位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其死亡后,其配偶为受益人,配偶死后长子/女为受益人。除此以外,遗嘱信托是安排老年人身后事的另一类重要信托服务,老人生前设立遗嘱并约定由受托人执行遗嘱,这有利于实现生前愿望。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日本信托银行保管并执行的遗嘱信托业务共计96907件,近年呈现较快发展态势。

  生前契约预收款信托

  我国台湾殡葬服务一般都是生前签署协议,并提前支付全部或者分期付款,费用额度也较高,为了有效保护殡葬服务消费者切身利益,台湾推出了生前契约预收款信托,消费者与殡葬礼仪服务业者签订生前殡葬服务契约,殡葬业者必须将其自消费者预先收取费用之75%信托予受托银行,双方签订信托契约后,由受托银行依该信托契约约定为管理或处分,以顺利达成信托目的。

  我国养老信托发展空间较大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老年经济日益显著和增大,将成为重要产业链条。从国际经验看,围绕养老金、老人生活事务管理、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有效服务于社会老龄化趋势,积极满足老年人各项金融需求。我国养老信托并没有得到重视,近年来个别信托公司开始尝试参与养老地产、养老消费、养老理财等领域,探索养老信托的发展模式。个人认为,我国信托行业对于养老信托重视仍不够,研发创新力度不足,需要有更多行动和实践,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拓展信托业务发展空间。

  第一,监管部门应推动信托制度与养老金体系建设的融合。从国外实践看,信托制度参与养老金体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第二、三支柱,从而分担未来财政负担养老金支出的压力。目前,国内养老金信托很少,未来有必要加快推动,高效利用信托制度逐步解决养老金缺口难题。

  第二,养老信托可成为信托行业重要业务蓝海。目前信托行业发展遇瓶颈,转型发展迷茫,挖掘新兴产业、新兴市场势在必行。养老产业方兴未艾,而且也符合政府政策引导,整个行业产业链尚没有完全形成,市场需求较庞大,信托行业应该给与高度重视。之前,信托行业市场布局存在大撒网的状态,未来则需要做出经营特色,努力在部分细分市场实现专业化发展,养老产业或许是重点突破口。

  第三,加快养老信托的研发和实践力度。信托行业应积极主动加快养老信托的研发,一方面,加快围绕养老金、老年人事务管理等核心领域信托产品研发的突破和完善,重点是开发好聚焦养老和老年人的理财产品,诸如养老理财信托、家族信托、退休安养计划、养老消费信托等等。另一方面,围绕养老产业链,积极渗入各个环节,诸如养老地产、养老服务、养老消费、健康医疗等,发挥过往投融资经验和优势,以产业基金、PE、股债结合等形式,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加强与同业的互动和协同。信托行业与银行、保险等行业在养老信托方面也有进一步合作的潜力,诸如与信托公司与银行在高端客户分享、设计综合化养老金融服务方案等方面具有较大空间,保险行业也是未来老龄化社会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各类养老保险需求较高,可以加强保险金信托、养老金投资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力度。同时,信托公司还可以养老产业链条上的各类实体企业推动产融结合,发起各类养老基金,强化养老行业的涉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