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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和养老补贴问题解读

  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和养老补贴问题解读,作为教师是值得大家尊重的,首先应该明确民办教师需要买养老保险,民办教师在大多数省市都是有补贴的,那这个时候就会有疑问了,民办教师是两者同时享受的吗?

  企业养老保险金和民办教师补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不冲突的,民办教师补助属于生活补贴,养老保险金属于社会保险待遇。

  现在,国家养老“并轨”已经正式实施。消除养老保险中的“人为不公”成为国家共识和政府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头戏。如何消除民办教师在养老保险中的“人为不公”应该提上政府议事日程,以确保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据了解,我国公办学校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而民办学校绝大多数是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民办高校教师退休后的待遇与公办高校教师存在着1-5倍的巨大差距,成为当前民办学校优秀人才不断流失的最大原因之一。

  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

  我国公办学校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而民办学校绝大多数是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对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健在的原辞退民办教师,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由政府提供参保缴费补贴。

  在1992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或备案或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书(非代课教师任用证),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民办教师,不含因刑事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民办教师,适用该实施意见。

  具体保障措施方面,明确将原辞退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健在的原辞退民办教师,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即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每年100元缴15年的额度),由政府提供参保缴费补贴,帮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原辞退民办教师达到60周岁后,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健在的,根据教龄长短,按照每任教1年补助30元的标准计算,按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不满1年的按1年计。对已故的原辞退民办教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每任教1年补助30元的标准×任教年限×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