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2016年北京生育保险报销多少?2016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相信在这一年里会有很多准妈妈诞生,那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在北京的准妈妈们最关心的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问题。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生育保险分娩费用执行定额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2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3300元,二级医院3200元,一级医院3000元。

  3、剖宫产术合并: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4、符合计划生育中期引产手术: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700元,一级医院2500元。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可以报销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

  可以报销顺产时的接生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等;

  可以报销剖腹产时的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等;

  超出报销范围的自费药品和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什么是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计算方法: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x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夫妻二人如男方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没参加,能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如果男方发生了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可以通过男方生育保险报销;如果女方符合北京市计生委的晚育规定,可以从男方的单位申报30天的晚育津贴。

  什么是晚育津贴?如何计算?

  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

  晚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时,年满24周岁,男方或女方参加生育保险,男方或女方任一方均可享受晚育津贴待遇,标准为一个月的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一方的缴费基数计算,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男职工一方的缴费基数计算,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女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发生的门(急)诊生育医疗费用和在外埠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就医全程中,需由个人先行垫付,同时将生育医疗费用的诊断证明书、处方、明细、收据(发票)等原始单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待出院后交由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进行申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