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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备案遭遇难题怎么办?

  生育保险备案遭遇难题怎么办?妻子已经在单位办理了生育保险,但在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时,却被医保处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自己所在单位的生育保险证明。而自己的工作单位并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在广州工作的王先生遭遇了难题。

  生育保险备案遭遇难题

  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的妻子张女士在我市一家单位上班并参加了生育保险,2015年8月怀孕,预产期是2016年5月。近日,王先生准备给妻子办理生育备案并选定点医院,可张女士单位的医保专员要求他们提供资料,其中包括配偶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证明。

  “可是我在广州市上班,所在单位给我办理了公费医疗,并未参加生育保险,所以无法开出相关证明。”面对医保专员的要求,王先生无法解决,“而且广州邵阳两地相距甚远,我来回奔波也费时费力。”

  让王先生夫妻想不通的是,邵阳市医保处说这是硬性规定,并有相关文件。可经他们多方了解,认为这个决定并不合理。他想请医保处工作人员解释办理生育保险必须要配偶出具参加保险证明的依据。

  原来是单位违规所致

  针对王先生的质疑,记者联系了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该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要求合理合法且有相关法律依据。”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2004年2月13日)湘劳社政字〔2004〕1号文中,有更明确的规定:第二条夫妻双方单位都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有关费用支付以女方为主;夫妻双方单位有一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则不能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第十四条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居住的村民委员会或城镇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另外,邵阳市政府也专门下发了《关于颁发〈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426】号文,其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该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如果在广东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以找他们提供相关资料,若广东工作的单位不给他办理生育保险,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