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年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来指定的标准,它的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点: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终止妊娠后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手术待遇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