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社保缴纳计算,你会吗?

  以上海为例,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做了分别的独立计算。对于不同属性的人员,其参保的险种、参保的比例都是不同的。在缴费人员基数确定之后,千万不能“一揽子”全部按各险种的基本比例来计算费用。

  下面我们来列举几种类型的特殊缴费人群,以及在计算他们所涉及的费用时候的一些实务技巧:

  1、本市非城镇户籍职工、已经按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参保的外来非城镇职工。这类从业员工其个人不缴失业保险,但是需要缴纳单位部分的失业保险费,所以在计算单位部分的失业保险费时,仍然需要将本市户籍的农村合同制职工的缴费基数计入。

  2、本市城镇户籍的征地预缴人员。

  这类从业人员个人可以只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也可以仅仅承担其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单位部分。所以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不用计入用人单位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总缴费基数。

  3、按沪人社养发(2009)38号文参保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员。

  本市的这类从业人员目前暂时可以根据规定不参加本市的失业和生育保险。所以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不用计入用人单位失业、生育保险费的总缴费基数。

  4、“综保并轨”与“镇保并轨”过渡期内享受优惠缴费比例的从业人员。

  本市这类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综保并轨”与“镇保并轨”过渡期内优惠缴费比例,其中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同样可以不用缴纳个人部分的失业保险费用,在计算时应当特别注意。用人单位这些用以计算原始数据取得,除了各单位应当做好职工名册和薪资台账之外,我们建议大家在每个月完成当月操作后及时通过社会保险网上自助经办平台来分别获取《社会保险基数和变更情况汇总表》。

  当然,还是建议大家,单位对于《缴费通知书》金额的存疑可以到经办机构求助,但任何存疑都不能构成延迟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正当理由。用人单位在约定扣款日应当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及时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