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安市中心医院

  西安市第一医院

  西安市第四医院

  解放军第323医院

  解放军第451医院

  武警陕西总队医院

  长安医院

  以上仅是部分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更多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的查询方式如下:

  1、拨打西安社保电话12333

  2、登陆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查询西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3、前往各西安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医保查询业务

  最后为大家介绍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审核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体规划;

  2、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4、严格执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5、设立了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具有配备计算机联网能力和条件。

  申报资料

  1、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及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4、职工人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职称结构;

  5、前三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费、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等);

  6、符合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7、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8、申请当年下列报表:基层卫生单位综合统计表一表1;

  9、最近一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发票复印件或参保证复印件)。

  审查程序

  1、资料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要求报送相关申报资料,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定点条件、申报资料齐全的,受理定点申请。

  2、实地考查:初审合格的,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时间统一进行实地考查,考察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中心共同组成。

  3、初步评审:实地考查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在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查的基础上,提出具备定点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初步意见,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审定。

  4、确认公布: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