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哪些情形下不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1、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

  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

  3、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6、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