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规定,如果工伤保险的缴费率存在争议,如果雇主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满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保障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医疗待遇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