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女职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或女职工予以补偿。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对符合享受90天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2%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