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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及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及费用报销:

  一、参保人员申请转外就医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到当地医保中心领取《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到定点医院按表中要求填写并盖章);

  2、如已在本地住院的,需确认出院退出医保卡,并提交出院小结复印件;如未曾住院,需提交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单复印件。

  二、转外就医患者申请报销异地住院(非联网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出院小结;

  6、长短医嘱复印件;

  7、《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8、本人工作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即对公账号),若无单位则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中国农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账号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1、以上所需材料由医院提供的均需加盖医院章有效;

  2、因材料需存档,参保人员若有需要,请先自行复印留存。

  三、转外就医患者结束异地住院(已联网医保定点医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

  2、《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3、出院小结复印件。

  注:到当地医保中心提交以上资料,即给予关闭异地刷卡功能,开通本地刷卡功能。如未能顺利异地刷卡住院请及时联系宁德市医保中心(0593-2885195)并说明原因,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对该次住院医疗费用宁德市医保中心将不予受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