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机动车盗抢险

  首先我们需要对机动车盗抢险的定义有所了解,其实,全车盗抢险是指投保车辆在非人为的、非故意的、非违章的情况下,发生盗抢,经报案、立案调查后,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2个月左右)仍然没有破案的,由保险公司赔付相应的损失。假若车辆经侦查后归还车主,保险公司需赔付车辆在盗抢期间受到的损失。

  其次,投保全车盗抢险时,车险的保费与车主可能得到的赔付是直接挂钩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譬如:如果车主购买了平安盗抢险及其不计免赔险后,一旦发生车辆被盗抢事故,可在保险合同范围内按100%赔付;如果车主未买不计免赔险,就会扣除免赔率再进行赔付了。另外,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等理赔资料,每缺少一项,会增加0.5%的免赔率。

  最后,提醒大家要注意机动车盗抢险条款,每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盗抢险条款存有差异,以平安机动车盗抢险条款为例: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二)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需注意的是,平安盗抢险的承保范围是全车被盗抢的损失,如果仅仅是车上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如一只轮胎、车上导航、音响等),以及放置在车内的现金、电脑等物品单独丢失或损坏,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不能得到赔偿。对于这点,车主们在投保全车盗抢险时应注意阅读保险条款,以免发生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