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浙江省2017年度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6年省级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

  2016年度省级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为894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省级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2016年度缴费基数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经补申报,2015年度省级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退休金(养老金)核定为3794元。原暂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2016年退休人员账户划账基数按此重新核定,并进行了差额清算。

  二、2017年省级单位职工缴费基数

  根据《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精神,2017年度省级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因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暂以2015年度全省平均工资4310元核定。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为基数,因2016年度全省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暂以2015年度全省平均工资作为划账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本人上一年度养老金的60%为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以社保发放养老金为标准,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按实划入。

  代管医疗补助资金筹资比例

  根据以支定收原则,2017年度委托代管医疗补助资金采取按人头筹资的方式(含退休人员),暂定按参加委托代管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筹集。

  四、2016年度清算工作

  根据各参保单位2016年度工资收入申报结果,我中心对2016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了清算,并根据税务征收要求,各单位费款所属期统一调整为当月缴纳上月医疗保险费。现2016年度缴费清算结果(补、退清单)和2017年度缴费基数对账单已上传至“浙江省医保中心”(网址:www.zjylbx.com)网上办事大厅,请各单位自行登陆,在“数据下载”模块下载打印。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参保征缴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1-85119372、85119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