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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关于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的政策解读

  关于签订缴存协议的政策解读

  一、申请条件

  对已经签订“两方协议”且付款帐户为建、工、交银行的缴存单位,若希望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中增加汇(补)缴业务功能,可以在两方协议的基础同银行再签订一份《单位委托银行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以下简称“缴存协议”)开通网上汇(补)缴业务功能。

  二、办理要件

  1、”缴存协议“(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付款账户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印章的“缴存协议”(三份)到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由中心柜员填写收款帐户信息。

  2、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公章的“缴存协议”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协议签订。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加盖银行印章的“缴存协议”返回到办事处柜台办理协议确认业务。

  四、办理地点

  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结。

  六、补充说明

  1、办理“缴存协议”签订的前提是已经签订“两方协议”。

  2、”缴存协议“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或到缴存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领取。“缴存协议”付款帐户信息由缴存单位填写,收款帐户信息由公积金中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