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总是会有那么几个问题被问起,例如被保人可以变更吗?受益人可以是被保人吗?可以给男朋友/女朋友购买保险吗?投保人如果身故了那么这份保险要怎么办?等等,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些这个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问题吧!

  首先大家还是先了解清楚投保人和被保人是什么吧!

  在法律上的定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法》第十条)。被保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人。翻译成大白话来说就是,投保人是交保护费的人,是保单的主人;被保人是被保护的人,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开心健康地生活。

  投保人和被保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很简单的,就是他们之间需要有保险利益关系。

  所谓保险利益,其实就是他们两个之间要么有直系血缘、婚姻、抚养关系,要么有法律承认的厉害关系。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以,一般情况下自己可以给自己、父母和子女投保,单位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员工投保。至于其它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况,虽然在法律上规定可以投保,但在实操中还是有一定困难的,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爷爷奶奶想为自己的孙子孙女投保,但目前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10周岁以下不可以隔辈投保,10周岁以上如隔辈投保需经孩子的父母签字同意,才可以投保,而且只投保不具有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比如年金险。总之,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如果爷爷奶奶很想给疼爱的孙子孙女投保,可以让老人出钱,但投保人是孩子的父母。

  还有,兄弟姐妹关系的想给对方做投保人也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由以上描述可知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我国保险公司为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大部分情况下,通常只对第一种和第二种规定的关系进行承保。而第三种和第四种的承保条件,相对前两种也会比较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