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什么叫保险利益?

  什么叫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

  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

  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1、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2、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3、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而保险利益原则是投保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