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天津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工作职能

  1.负责本区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宣传、培训和扩大参保覆盖面工作。

  2.监督检查本区县内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情况,确保参保率和征缴率。

  3.负责本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本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及保险费的支付情况。

  5.组织推动本区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6.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的审核、缴费年限的核定工作。

  7.市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涉农区县劳动保障局除上述工作职责外,同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本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和经办工作。

  (2)制定本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及基金监督工作。

  (4)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政策、经办补偿待业务流程规测,确定筹资标准、补偿范围和标准。

  (5)负责本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计、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和信息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