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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疆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开通,报销标准如何?

  双方首批开通30家联网结算医院,供两地异地参保人员就医选择。这是继重庆后,我省开通的第二个跨省异地医疗即时结算省份。

  四川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除了川渝、川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开通运行,下一步将加强与海南、云南等省的协调。

  针对川疆两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开通后的就医医院和报销标准等问题,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报销标准又是如何计算呢?

  答:按参保地标准报销

  据介绍,川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执行“目录互认、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举例来说,张某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城镇医疗参保人员,如果他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看病,那么他在报销治疗费用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成都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但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乌鲁木齐市当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