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做好2019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的通知
湖公积金委办〔2019〕4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
现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的通知》,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湖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管理实施细则》(湖公积金委发〔2012〕8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度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受理工作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贴息申请对象和贴息条件,要严格执行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湖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管理实施细则》(湖公积金委发〔2012〕8号)的有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
今年贴息仍采取借款人申报、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社会公示、公积金管理部门发放的办理程序,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借款人申报。借款人于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2、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由市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县分中心和南浔区管理部分别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提请当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提请车管部门对家庭拥有小轿车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拟定贴息对象名单与贴息比例。
3、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由市公积金中心和三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将初定名单分别递交市本级和各县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确定贴息对象与贴息比例。
4、社会公示。由市公积金中心将初步审定后的贴息对象名单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公积金管理部门发放。由市公积金中心和三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根据2019年11月底审核确定的对象名单和比例,从2020年1月份起按月将贷款贴息金额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贷账户内。
四、注意事项
1、统一贴息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今年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393元。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为43514元;低于60%,为32636元。
2、明确时间要求。9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调查摸底工作;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贴息政策宣传;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贴息对象申请受理及初审工作;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联合审核小组对贴息工作的复核及社会公示工作;2020年1月开始贴息发放工作。
3、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工作,从申请、审核、公示、发放,整个过程都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本级和各县联合审核小组要做好贴息审核工作,市公积金系统要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