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证

  但是,被保险人,尤其是单位被保险人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不便将保险单随车携带。针对这一特点,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后,除了向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之外,还向被保险人签发机动车辆保险证。

  机动车辆保险证查询

  机动车辆保险证是保险人在承保机动车辆保险时,依据保险单等单证所列内容出具的,用于证明被保险人已投保相关机动车辆保险险别的凭证。分为智能保险证(采用IC卡制作)和普通保险证(采用纸张印制)两种。

  根据中国保监会9月11日颁发的《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各财产保险公司,从10月23日起,新承保或续保汽车保险时,应向被保险人出具智能保险证;原已承保汽车时所签发的普通保险证,在其保险责任期限内继续有效,不换发智能保险证。新承保或续保拖拉机或摩托车时,应出具普通保险证,并且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后生效。保险证由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签发。保险代理人一律不得签发保险证。新起用的智能保险证由中国保监会认定资格的厂家生产制作。

  该文件还规定,保险证采用一车一证制。被保险人应随车携带保险证,并在查询、批改、索赔、续保等过程中出示。如果保险证损毁或丢失,被保险人应向原发证公司申请补发同等质地的保险证。结束保险合同时,智能保险证应予缴回。

  智能保险证最重要的作用是将信息标准化及提供完整的信息,这对建立机动车辆保险风险评估体系及加强对车险市场的监管极为有利。智能保险证存储了基本要素、随车要素、随人因素、批改记录、理赔情况等标准信息。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可在卡上设立医疗服务、道路救援、金融服务等功能的非标准信息。智能保险证对储存信息的科学分类,以及代码化处理,将车险经营的投保、核保、承保、批改、核赔、退保等各个环节的重要信息录入智能卡,增大了保险程序的透明度。同时在智能保险证中加入非标准化信息,如金融服务等,可以实现缴纳保费、支付赔款以及支付代理手续等多方面的功能,大大方便了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