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社保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登记: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www.szsi.gov.cn,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2)营业执照原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根据《暂行规定》办法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7)其他:有效证明文件。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7。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