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在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失业保险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参保者而言,想要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则要提前了解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首先,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7日内,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备案,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办理失业人员档案转移手续。并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其次,对于失业登记合格失业人员,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领取《失业证》。

  最后,失业保险金自登记之日起将以银行存折的形式按月发放。

  失业登记需要哪些证明资料?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社保局相关规定,只有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等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物质帮助,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意义重大。在进行领取时,失业人员一定要按照以上介绍的领取流程进行操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参保人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